人事代理 是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或授权的人才服务机构,按照国家人事政策的要求,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代理其相关的人事人才业务。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及西双版纳州人事局有关人事档案管理的规定,州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州办事机构、分公司等用人单位可委托州人才服务中心代理人事人才业务。
我中心人事代理部的代理方式有:①接受用人單位委托,代理單位聘用人員的人事人才業務。②接受州內人才委托,代理個人人事人才業務。③接受赴外人員委托,代理赴外工作期間人事人才業務。④接受柔性流動人員委托,代理柔性流動期間人事人才業務。
我中心人事代理的主要服務內容有:①普通教育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②具有本州常住戶口的非普通教育畢業生人才就業。③立戶單位之間的各種人才流動。④立戶單位接收本州人才。⑤立戶單位接收外地人才。⑥人事代理人員的職稱確認和評審。⑦人事代理人員的辭職、辭退。⑧人事代理人員的調出。⑨人事代理人員的檔案管理及轉遞。⑩出具有關人事代理證明等。
一、關于單位委托人事代理及相關信息變更的辦理程序
(一)單位委托人事代理的辦理程序:
擬委托我中心人事代理的單位請持加蓋單位公章的《人事代理協議書》一式兩份、《人事代理服務費托收合同》一式四份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審核登記。並隨附以下材料:
1、企业单位附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其他單位附上級機關批文和“法人證書”或“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注:《人事代理協議書》和《人事代理服務費托收合同》可登錄“西雙版納州人才網”下載或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領取。
(二)委托人事代理單位相關信息變更的辦理程序:
1、委托人事代理單位名稱變更時請持工商局頒發的變更通知書複印件(原件交驗)和加蓋單位公章的新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一份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辦理變更手續。
2、委托人事代理单位的地址、聯系电话、法人代表、人事负责人等变更时,请持变更报告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变更手续。
3、委托代理單位人事代理費托收銀行帳號變更時請直接通知我中心收費處。
4、委托人事代理單位如要撤銷代理,應先把單位名下的全部員工轉出,然後持單位撤銷代理報告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辦理撤銷代理手續。
二、關于畢業生就業報到及調整改派的辦理程序
(一)普通教育大中專畢業生辦理就業及報到程序:
①用人單位如未在我中心辦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續的須先到我中心代理部辦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續(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一份;人事代理協議書兩份;人事代理費托收合同四份;協議書和托收合同均可登錄人才網 www.xsbnrc.cn 主页底端的 下載中心 下载) ;
②用人单位凭我中心的人事代理协议书(如协议书已丢失,可到我中心代理部开具证明)与州人事局网络室签订入网协议 ;
③用人單位登錄人事網 www.xsbnrc.cn申報接收畢業生,審批通過後在線打印“畢業生就業申報表”一式三份並加蓋單位公章,然後送州人事局人才開發處蓋章;
④用人单位将已加盖州人事局公章的“毕业生就业申报表”寄学校办理毕业生档案转移手续(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 ” 如须加盖我中心公章,应随同已加盖州人事局公章的“就业申报表”一起送我中心代理部);
⑤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收齊畢業生的“報到證”、“畢業證”、“戶口遷移證”州人事局人才開發處報到;
⑥ 用人单位持已加盖州人事局公章的“报到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中心代理部报到,并领取我中心代理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报到证”原件交我中心代理部存入毕业生个人档案,用人单位须留存复印件以便办理毕业生落户手续);
⑦用人单位办理接收毕业生报到手续后,应及时凭经州人事局审核签章的报到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用人单位接收证明以及 我中心出具的“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复印件 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普通教育大中專畢業生調整改派的辦理程序:
1、已獲人事局批准落實了就業單位,但未報到的畢業生調整改派外地單位就業的辦理程序:
①填寫“畢業生調整改派審批表”一式三份,加蓋原接收單位和新接收單位以及主管部門的公章後,報州人事局審批。
②持已獲州人事局批准蓋章的“畢業生調整改派審批表”和新接收單位(或主管部門)的調檔函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辦理檔案轉出手續。
2、已獲人事局批准落實了就業單位,但未報到的畢業生調整改派本州單位就業的辦理程序:
新接收單位參照畢業生就業申報程序進行網上申報,備注欄加注“由某某單位改派”,辦理畢業生報到時加附原接收單位的同意改派函。
3、已報到就業,但戶口未落的畢業生調整工作單位的辦理程序:
已報到就業,但戶口未落的畢業生調整工作單位應參照上述畢業生改派手續辦理。
4、已報到已落戶,但工作未滿一年的畢業生調整工作單位的辦理程序:
畢業生報到就業後需調整工作單位的按在職人員有關規定辦理。
5、已辦理人才儲備的畢業生轉我中心代理單位就業的辦理程序:
①用人單位在“版納人才網”上申報,在線打印“畢業生就業申報表”一式三份(個人委托代理的由本人填寫申報表)。
②持“畢業生就業申報表”(加蓋立戶單位公章,個人委托的由我中心人事代理部蓋章)到我中心檔案部借出“報到證”。
③持“畢業生就業申報表”、“報到證”、“畢業證”到州人事局審核報到後,再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報到。
④持“人才介紹信”或“個人委托代理協議書”到我中心檔案部辦理戶口遷移或續簽戶口管理協議。
6、已辦理人才儲備的畢業生轉本州非我中心代理單位就業的辦理程序:
由就業管檔單位憑經州人事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申報表”或“報到證”到我中心檔案部辦理檔案及戶口的轉移手續。
7、已辦理人才儲備的畢業生轉外地單位就業的辦理程序:
①填寫“畢業生調整改派審批表”一式三份,“現接收單位意見”欄簽章後(或出具現接收單位函),送我中心檔案部審核簽章並借出“報到證”,然後報州人事局審批。
②持已獲州人事局批准的“畢業生調整改派審批表”和“報到證”到就業地人事部門辦理接收手續。
③憑就業地管檔單位的調檔函到我中心檔案部辦理檔案及戶口的轉出手續。
(三)具有本州常住戶口的非普通教育畢業生辦理人才就業程序:
①具有本州常住戶口的非普通教育畢業生,落實接收單位後,持已填寫完整並加蓋接收單位公章的《人才就業登記表》一式三份,隨附“畢業證”和“戶口簿”原件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辦理人才就業登記。
②由我中心人事代理部發函調檔,檔案到達我中心,經審核無誤後,當事人憑我中心人事代理部開具的“人才介紹信”到接收單位報到。(《人才就業登記表》可登錄“西雙版納人才網”下載或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領取)
三、關于州內人才流動的辦理程序
(一)我中心系統內人才流動的辦理程序
我中心系統內人才流動包括我中心代理單位之間人才流動、從我中心代理單位轉爲個人委托、從個人委托轉入我中心代理單位以及我中心單純保管檔案人員轉入我中心代理單位等四種情況。
1、我中心代理單位之間人才流動的辦理程序:
我中心代理单位之间人才流动分为人才调动 (针对在职人员)和接收辞职(针对非在职人员,如辞职、辞退、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关系等)两种类型。
< 1>人才调动:①填写《人才调动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调出和调入单位公章后,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审核;②凭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开具的 “人才介绍信”到调入单位报到。(注:《人才调动审批表》可登录“西双版纳人才网”下载或到我中心服务台购买)
< 2>接收辞职:①填写《接收辞职/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接收单位公章后,随附辞职材料一份,报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审核;②凭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开具的 “人才介绍信”到接收单位报到。(注:《接收辞职/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审批表》可登录“西双版纳人才网”下载或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领取)
2、從我中心代理單位轉爲個人委托的辦理程序:
當事人持已加蓋調出單位公章的《人才調動審批表》一份、《個人委托代理協議書》一式兩份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辦理,個人委托代理期限至少半年。(注:《個人委托代理協議書》可登錄“西雙版納人才網”下載或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領取)
3、從個人委托轉入我中心代理單位的辦理程序:
①填写 《人才调动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调入单位公章后报我中心代理部审核;
②持 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开具 “人才介绍信”到调入单位报到。
4、我中心單純保管檔案人員轉入我中心代理單位的辦理程序:
< 1>从我中心代理单位或州属企业或省部属企业转入我中心单纯保管档案的人员,其转入代理单位的办理程序:
①填写《接收辞职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接收单位盖章后报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审核;
②持我中心人事代理部開具的“人才介紹信”到代理單位報到。
< 2>从外地或省部属企业(“社保”和户口都在外地)转入我中心单纯保管档案的人员,其转入代理单位的办理程序是:
參照外地人才調入手續辦理。
(二)本州人才轉入我中心代理單位的辦理程序:
本州人才转入我中心代理单位的 有: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从州属企业转入、从州外转入(不迁移户口)和从省部属企业转入等四种情况。另:从州外转入(需迁移户口)和从省部属企业转入( “ 社保 ” 和户口都在外地)须参照外地人才调入手续办理。
本州人才转入我中心代理单位 可分为人才调动 (针对在职人员)、接收辞职(针对非在职人员,如辞职、辞退、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关系等)、个人委托(针对无具体接收单位,本人要求保留人事关系)等三种方式。
1、人才調動:
①填寫《人才調動審批表》一式三份(需加蓋調出單位及主管部門和調入單位的公章),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審核,如符合條件,我中心人事代理部立刻發出調檔函和調令。
②當事人檔案到達我中心後,如材料齊全,可持原工作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的介紹信到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報到。然後,憑我中心人事代理部開具的“人才介紹信”到調入單位報到。
2、接收辭職
①填写《接收辞职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随附辞职材料一份报我中心人事代理部审核,如条件符合,我中心人事代理部立即发出调档函。
②當事人的檔案到達我中心後,如材料齊全,我中心人事代理部立即開出“人才介紹信”,並通知當事人前來領取。當事人憑我中心人事代理部開具的“人才介紹信”到接收單位報到。
3、個人委托:
办理州内人才个人委托时,在职人员须提交《人才调动审批表》一份(加盖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公章),参照上述人才调动手续办理。非在职人员须提交辞职材料和《接收辞职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审批表》各一份,参照上述接收辞职手续办理。档案到达我中心后,须签订《个人委托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入当事人档案。